房屋繼承需要哪些證明
時間:2022-06-17 11:12:47房屋繼承需要的證明有:繼承人的身份證明、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戶口本或本人與被繼承人關系的證明;房地產權證原件、房屋平面圖及地籍圖原件;公證申請書。那房屋繼承需要哪些證明?
一、房屋繼承需要哪些證明
按照法律上的規定,房屋繼承的話,那是要帶相關證明的,否則即使去到有關部門,那是不會給辦過戶的。不過,跟其他情況過戶不同,房屋繼承所需要的證明也是不同的,房屋繼承需要的證明,包括如下幾種:
(一)到被繼承人所屬派出所開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
(二)到死者所在單位(或者居委會、村委會)開具繼承人證明。
(三)繼承人的身份證明。如委托代理,需提交委托書或公證書及受托人身份證及復印件;如繼承人是未成年,需提交監護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四)被繼承的房產證(產權證)或其他證明文件。
(五)繼承公證書。
(六)如是法院判決、裁定等,還需要提交法院判決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等證明文件。
(七)如果法定繼承人不只一個,而房產只過戶給其中一人的話,需要其他人表示放棄對房產繼承的書面同意證明文件。
二、如何辦理房屋遺產繼承手續
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房產繼承所需提交資料:
(一)房屋所有權證書;
(二)繼承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三)房屋所有權登記申請書(收件窗口領取)。
1、若房改房、經濟適用房繼承,還需提供《房改售房價格審查書》、《已購住房上市交易申請審批表》(收件窗口領取);
2、若繼承人不能親自辦理,需提交委托書或公證書及受托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3、法院判決的需提交法院判決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
4、若繼承人未成年,需提交監護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三、繼承的房屋要辦理登記手續嗎
繼承的房屋要辦理登記手續。繼承人到居委會開具法定繼承人證明,到派出所開具死亡證明;到區或市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到房地產測繪部門辦理房屋面積測繪或轉繪手續;持房地產權證、繼承公證書、房屋測繪等證明到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繼承登記,到駐場稅務所辦理稅收核定,領取完稅憑證后換領新的產證。
繼承房屋需要準備好相關的過戶材料,并到房屋登記機關進行登記并交納必要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