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繼承需要什么材料
時間:2022-06-17 11:12:47所謂房屋的繼承是指被繼承人死亡后,其房產歸其遺囑繼承人或法定繼承人所有。如有遺囑,需帶上遺囑、死亡證明、戶口簿和本人的身份證到房管部門直接辦理過戶手續。那么房屋繼承需要什么材料呢?
一、房屋繼承需要什么材料
(一)有遺囑的繼承權公證需提供以下材料:
1、被繼承人死亡證明;
2、該套房屋的產權證明或其他憑證;
3、戶口簿或其他可以證明被繼承人與法定繼承人的親屬關系的證明文件;
4、被繼承人所立遺囑(需要說明的是,提供的遺囑最好是已公證過的遺囑,其他形式的遺囑由于無法認定其真實性,因此難以被采納);
5、繼承人的身份證件;
6、其他公證處要求提供的文件。
(二)無遺囑的繼承權公證則不需要提供遺囑,只需要提供上述的其他材料即可。
二、房屋繼承公證應該怎么辦理
1、房屋評估:首先必須通過房屋評估公司對房屋進行市值評估。房屋評估公司會根據房屋所處的路段、坐向、樓層、樓齡等重要因素,作出專業的房屋價格分析和當前樓價評估,做出準確的房屋市值價格。
2、繼承公證:房屋繼承過戶申請人應當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領取繼承公證書。在辦理公證時,必須提供房屋產權屬人的死亡證明書、合法機關出具的房屋合法繼承人名單證明,以及原房屋權屬人所設立的遺囑,亦應提交原房屋權屬人的遺囑原件。
三、法定繼承應提交哪些材料
1、申請人的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及其復印件;
2、代理人代為申請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權委托書和身份證及其復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權資格的證明;
3、被繼承房產的產權證明;
4、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
5、法定繼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證明及親屬關系證明;
6、被繼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況證明及有關親屬關系證明;
7、公證人員認為應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