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房屋繼承過戶手續,需要哪些材料?
時間:2022-07-07 15:08:27遺產房屋繼承過戶的手續有收集與房屋過戶有關的材料、向不動產登記機構提出過戶申請、并且提交準備好的材料等。房產遺產過戶需要的材料有申請人的身份證、被繼承人死亡證明等。
一、遺產房屋繼承過戶手續
繼承人繼承房屋后,辦理房屋過戶登記的,需要的手續一般如下:
1.收集與房屋過戶有關的材料。如被繼承人死亡證明、房屋產權證明、繼承人和被繼承人身份關系證明等。
2.向不動產登記機構提出過戶申請,并且提交準備好的材料,由不動產登記機構審查,符合過戶條件的,30日內完成登記。
二、房產遺產過戶需要哪些材料
房產遺產過戶需要的材料如下:
1.申請人的身份證;
2.被繼承人死亡證明;
3.房屋產權證明;
4.能夠證明繼承人與被繼承人存在親屬關系的證明,如戶口本。
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十五條的規定,當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應當向不動產登記機構申請不動產登記。
不動產登記機構將申請登記事項記載于不動產登記簿前,申請人可以撤回登記申請。
第二十條規定,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自受理登記申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辦結不動產登記手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三、房產繼承的條件有哪些?
房產繼承的條件有:
1.繼承應當在被繼承人(在房產繼承中就是遺留下房產的人)死亡后才能發生。
2.繼承遺產的人應當是被繼承人的合法繼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規定能作為繼承人的繼承人。
3.遺產應當是被繼承人生前屬于個人所有的財產。